有些車開在路上
看似平常但又非同尋常
它就像哆啦A夢的口袋一樣
卻總是給人驚嚇
3月24日16時許,寧夏高速交警五大隊民警在長山頭收費站對一輛小型客車檢查時,駕駛員神情緊張,催促民警盡快檢查,自己還趕時間,通過駕駛員表現出的煩躁情緒,民警判斷這輛車可能存在問題。
民警透過車玻璃看見車內坐滿了人,最后一排坐著兩名女乘客和一名小孩,其中一名女乘客坐姿很奇怪,極力用手挪動著放在腿上的衣服,像是在隱藏著什么。通過仔細觀察,衣服下面的一雙小腳引起了民警注意,隨即民警要求這名女乘客掀開遮蓋的衣服,看見衣服下躲藏的一名小孩,正蜷縮在過道玩著手機。
詢問得知,他們一家串完親戚后,有6個人要一起乘車,但是這輛車卻只能坐5個人,多出1個人,駕駛員就抱著僥幸心理想蒙混過關,沒想到“躲貓貓”的伎倆被交警識破。
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對駕駛員駕駛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%以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,并督促駕駛員現場對超員乘客進行轉運。
嬰幼兒童也是有生命的個體
車輛超員是以人數來計算
跟年齡完全無關
是很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九條: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,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五十五條: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
(一)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,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,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,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%;
(二)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。在城市道路上,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,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;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,貨物上不得載人;
(三)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,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。